关于2024年陕西省博士后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陕西省博士后资助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497号)文件安排,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陕西省博士后项目资助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陕西省博士后安家补助

(一)申报时间

2024年9月30日至10月31日

(二)补助标准

出站后与在陕企业(含驻陕企业)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落户我省的博士后科研人员,省财政一次性给予30万元安家补助。

(三)申报条件

2021年1月1日以后从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出站,已落户陕西,与在陕企业(含驻陕企业)签订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统招统分的博士后。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陕西省博士后安家补助费申请表》(附件1),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一式八份)后,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须与出站去向单位一致)。佐证材料包括:博士后进站审核表、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备案证明、人事调档函及博士后证书、《陕西省博士后安家补助申领协议书》(附件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户口本、第三方工资证明及社保证明等资料;

2.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单位)对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送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复核。

3.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将复核后的《陕西省博士后安家补助费申请表》及有关资料报省博管办审核。

4.省博管办按规定程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给予补助。

二、“三秦博创”人才支持项目

(一)申报时间

2024年9月30日至10月31日

(二)资助标准

聚焦基础研究和“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等重点领域,择优遴选30人左右,给予每人每年20万元资助,资助期2年。

(三)资助条件

申请人须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非定向博士毕业生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守科研诚信,遵守科学伦理,恪守社会公德;

2.能够坚守科研一线,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视野,开展本学科、本领域的前沿研究和实践,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领军才能、沟通协调能力、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3.申请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四)申报范围

“三秦博创”人才支持项目主要资助以下重点领域、重大平台博士后研究人员。

1.在我省重点产业链中承担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攻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2.在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研究)中心、医学研究中心等重大平台从事研究工作;

3.承担或参与省级以上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4.两院院士、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等高层次人才团队成员。

(五)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填写《陕西省三秦博创人才支持项目申请书》(附件3)交至各流动站设站二级单位;

2.各设站二级单位须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并对提交申请的博士后科研业绩、发展潜力及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评判后进行推荐。推荐意见须流动站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单独报送。

3.如有佐证材料,则申请书与其他佐证材料按照封皮、目录、申请书、相关材料的顺序胶印成册(二份,复印件须加盖流动站设站二级单位公章),送交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4.电子版材料须发至指定邮箱(10585728@qq.com),电子版材料每人一个WORD文档,大小2M以内,文档名称为“陕西省三秦博创人才支持项目+流动站+申请人姓名”。

5.省博管办组织行业专家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统一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给予资助。

6.“三秦博创”人才支持项目和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

(一)申报时间

2024年9月30日至10月31日

(二)资助标准

聚焦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开放型经济、数字经济等发展需求,择优遴选一批博士后科研项目,按照特等资助20万元、一等资助15万元、二等资助10万元、三等资助5万元的标准予以资助。

(三)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高尚的个人品德、良好的科研道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学风严谨;

2.申请人应是经批准在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或省博士后创新基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3.申报的科研项目须与国家及我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紧密相关,并符合我省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高新技术产业等发展需要,技术路线清晰明确,研究思路超前,研究方法新颖。

(四)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填写《陕西省博士后科研资助项目申请书》(附件4),交至各流动站设站二级单位;

2.各设站二级单位须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推荐意见须流动站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单独报送。

3.如有佐证材料,则申请书与其他佐证材料按照封皮、目录、申请书、相关材料的顺序胶印成册(二份、复印件须加盖流动站设站二级单位公章),送交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4.电子版材料须发至指定邮箱(10585728@qq.com),电子版材料每人一个WORD文档,大小2M以内,文档名称为“陕西省博士后科研资助+流动站+申请人姓名”。

5.省博管办组织行业专家对各单位推荐项目统一进行评选,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给予资助;

6.按在站2年时间计算,从申报之日起3个月内期满出站人员不得申请。博士后在站期间同一科研项目只能获得一次资助。

请各流动站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博士后人员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申报材料若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 马老师029-88308513

材料报送地址:长安校区7-511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

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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